满清派遣各部军队忙着在沿海五省为其恶行擦屁股的时候,李明勋则在广州府城举办了大婚典礼,大婚完全是按照中式的,无论朱明如何视合众国为蛮夷,但合众国终究是中华民族体系下的一个政权,无论民族习俗还是风俗习惯都与大明一般无二。

负责此次大婚典礼的是朱明首席大学士吴贞毓,原本大婚定于永历八年末,后因为李明勋身体不适改为永历九年中,但又遭遇满清迁界禁海,民族危亡之际,身为合众国元首,李明勋如何弃公利而全私情,只得再拖下去,一直到永历十年春,吉时才是正式定下来。

在一些礼节上,吴贞毓这群士大夫坚持以大明为主,要求李明勋以驸马之礼承恩于大明永历皇帝,这自然是不可能的,合众国与朱明并非一国,两国一向平等,且不说如今是合众国强而朱明弱,便是倒翻过来,也不可能让堂堂元首迁就朱明之礼,要知道那礼节之中包含大量的跪拜环节,在永历不在场的情况下,身为正使的吴贞毓会接受李明勋的跪拜,让李明勋向士大夫屈膝,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合众国元首不可能向朱明皇帝跪拜,更不可能向其大臣跪拜,最终双方妥协,李明勋可以向朱明使者跪拜,然这使者既不是吴贞毓亦非马吉翔,而是由林士章受之。李明勋唯一尊重的两位文官,一者为粤国公林士章,二者为赋闲在台北的曾樱,二人之中曾樱本为李明勋妻族长辈,跪拜皆可,但也因位妾室之家长,不宜出现,只得选取林士章,李明勋一向以长辈之礼待之,受李明勋叩首也说得过去。

虽然李明勋肯弯腰,但绝不是以元首身份向朱明皇帝弯腰,于私来说,这是也女婿之身向为父之长兄叩首,而于公来说,此乃华夏裔民向中华民族领袖弯腰。

前者在民间极为常见,长兄为父无论在合众国还是朱明都是纲常礼教,而后者则是合众国处置与朱明之间关系的准则之一,无论朱明实力如何,但朱明都先于中国,合众国虽立国于海外,却从未挑战朱明在民族领袖上的位置,李明勋一直尊重永历皇帝,一则是其为民族之领袖,二则为其妻族兄长,因此在大婚之中,李明勋以私人身份叩拜,以族裔身份弯腰,不可混为一谈。

解决了叩拜的问题,其余都是好说了,李明勋也想快些成婚,倒不是西南的政治局势有什么变化,而是朱妤姝等不及了,她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再拖延下去就瞒不住了,更要命的是,这要是被吴贞毓这些腐儒知道了,那便是天崩地裂。

二人的大婚选择了在广州,安全上没有问题,姿态上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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