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疯子

每个人生下来是都是一样,赤条条地来到人世。由于家世、境遇等后天因素导致每个人的和追求各不相同。

出身豪门的孩子,他出生后不愁吃不愁穿,更不愁缺钱huā,所以他的追求点不在于金钱的多寡,物质的富足,因为这些不过是他最基本的生活方式,他可以熟视无睹。他的追求点说起来很简单,有可能是穷人一出生就享有的权利——自由。穷人连一日三餐都犯愁,哪有空管孩子在地上mō爬滚打。也有可能是刺jī,或许爬树对他来讲都是非常奢侈的刺jī。

而穷人的孩子追求的恰恰就是富人孩子根本不值得一提的金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丁富贵就是穷人家出生的孩子,从他的名字里可以看出,他父母希望他一生大富大贵,不要像他们一样一生在贫民窟里挣扎。他也不负父母的重托,硬是凭着自己的拳头和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拼命三郎精神,在14k众兄弟中脱颖而出,成为旺角一带的堂主,也被人称为疯子。

精神病院的疯子,发作起来杀人不偿命。丁富贵能被人称作疯子,可想而知他做起事来也决不可拿正常人的角度来衡量。他能做到今天的地位,跟他的胆量和悍不畏死的精神有关,更和三爷的提拔密不可分。

有次,三爷前去澳门赌钱,结果和澳门赌场与人发生冲突。六十来人将三爷团团围住,打算斩断他的四肢。丁富贵带着十多个兄弟冲进这家赌场,硬是在人群中将三爷救出,手下的兄弟死亡殆尽,他也被人砍了二十几刀,肠子都流出来。他硬是凭着手中的刀将追来的赌场老板砍死,砍伤二十来人,在敌人目瞪口呆的围观中背着三爷扬长而去,成为三爷的救命恩人,也得到他渴望已久的地盘。还有一次,他从洗浴城出来,被香港本地的仇家砍成重伤。伤好后,他带着兄弟们赶到仇家的家里,将仇家家里所有的男人全部杀死,女人轮jiān完拉到自己的场子里bī着接客,连五六岁的小女娃娃也不放过。他凶狠的个性和不计一切的报复手段让很多道上的朋友不敢得罪,疯子之名由此得来。

丁富贵接手14k在旺角的地下生意后,凭着他的疯名,很多人都得让他三分,久而久之,他成为旺角第一凶霸,生意做得相当红火。

此刻的丁富贵已四十来岁,身体有些发福,精赤的身体上布满长短不一的刀痕,胯间浊黑的大家伙正随着他身体的抽动在雪白的翘tún间进进出出,同样一丝不挂的女人趴在chuáng边,在他大力的耸动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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