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剧情:杀死哈格瑞夫、洛克哈弗(四更)

同一时间,丹奴之子。

李维在《孤岛危机2》里奋战了差不都一个钟头,而莱维她们也都从毛?梅里亚大姐的手刀里醒了过来。泰莎惊讶于她们一丁点都没有切合实际的把事情解决之余,其实还有另外一件事情更需要说一嘴。

一个口不对心王者的期待。

“哼哼,那个杂碎要召唤本王么?果然算他有眼光——整个世界都是本王的后花园。”

当然,是这只金皮卡。

中国人崇拜玉,认为那是君子的象征。蛮族(除了中国人以外的概念)则崇拜金——以前都认为这未免说得有点武断了,但是看看金闪闪就知道,一点都不武断。

金色的头发、金色的瞳孔、黄金的盔甲、黄金的耳环、黄金的戒指、黄金的靴子、黄金的……反正身上任何一样东西不是纯金就是镀金,能用金子做的绝不用第二样。所得到的效果的确也非常显著,在某些拜金狂的眼里(诸如远坂凛、远坂凛和远坂凛)的眼中,这绝对是一种赤luo裸的诱惑。据说她在一开始每天夜里都做梦,想着如何把那身盔甲砸烂啦卖掉。

但是,在李维等人的眼里,这就完全是传说中吃饱了撑的了。

——首先说金光耀眼的确如此,可以对敌人有各种类似“太阳拳”的刺眼伤害加成。然而……除了这个之外,也就没什么了吧?

“哼哼哼~那家伙怎么还不召唤本王呢?”静极思动的金闪闪在丹奴之子上基本没人买她的账,实力都被削弱成了差不多一个等级,谁还怕谁啊?此刻的她,正满心欢喜的等着李维召唤自己,跑出去大干一场。

“杂碎杂碎——快点叫本王的名字啊……真是的,虽然一丁点都不愿意去帮你,不过你如果跪在地上请求本王的帮助,本王还是会大发慈悲的拯救你的。”

一边说着,金闪闪一边烦躁不安的晃动着她那双金靴子——最古女王也代表了上古时代,女人就是口不对心的生物啊。

可惜,她不知道——李维压根就没想要召唤她。她呢,也就只能坐在自己空荡荡的房间里,不断的摆动着她那条修长的**,数着自己长发等待着李维八成不出意外,永远不会来的召唤……

颇有些冷宫里等着被翻牌子的深宫怨妇的感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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