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鸿飞如此轻易的就折服了魏征,给了樊冰不小的精神冲击。

而且,樊冰虽然不太懂制作电影,但她毕竟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了七八年,拍过不少影视剧,因此,也不能说完全看不出一个人的深浅。

就凭刚刚江鸿飞深入浅出的刨析《心迷宫》,樊冰其实已经看出来了,江鸿飞就算不像魏征所说的那样是一个高手,也一定有一些执导能力。

但这还不足以让樊冰将她的全部身家都押在江鸿飞身上。

江鸿飞实在是太年轻了,虽说这个世界有十几岁的导演,甚至有十岁的导演,但那毕竟只是少数,而且那些十几岁的导演拍出来的东西,哪个赚到钱了,又有哪个赚到名了,无非就是他们自己或他们父母拿些钱让他们拍一些增加他们资历的东西罢了。

而樊冰要是真制作《心迷宫》这部电影,一定是奔着赚钱、赚名去的,自然不能找不靠谱的人。

关键,樊冰现在还没想好,要不要自己制作《心迷宫》这部电影。

所以,樊冰没有接江鸿飞的话茬。

不过——

因为江鸿飞刚刚卓越的表现,樊冰其实已经动了让江鸿飞来制作《心迷宫》这部电影的念头。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与江鸿飞签正式合同的过程当中,樊冰一方对江鸿飞又做了一些限制,尤其是在由江鸿飞操刀《心迷宫》这部电影的情况下,比如在拍摄的时间上做了限制,比如在影片的质量上做了限制,等等。

江鸿飞也没有一个人对抗专业人士——他在天城律师事务所对面的大成律师事务所里请了一个叫“董妮”的律师,让她帮自己解读合同和参与合同的制定。

董妮虽然年轻,但做事很认真,专业知识也很强,关键敢据理力争。

在董妮和樊冰的律师的共同起草下,一份公平公证的合同就出炉了。

在双方律师的帮助下,江鸿飞和樊冰看了看他们起草的合同。

都觉得没有问题之后,江鸿飞和樊冰签字盖章,然后合同拿去公证。

做完这一切,樊冰很痛快的将一百五十万打到江鸿飞的卡上,江鸿飞也将另外半本《心迷宫》的剧本给了樊冰。

完成这笔交易之后,樊冰主动说道:“我会慎重考虑要不要制作《心迷宫》这部电影,如果我制作,我一定会给你打电话的。”

东西已经卖给人家了,那制不制作,让不让自己参与制作,就由不得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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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混娱乐圈的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兔九三只为原作者任鸟飞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任鸟飞并收藏我真是混娱乐圈的最新章节第一百四十二章 零点票房(求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