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零章酒壮怂人胆

胡须花白的云猛,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亲眼看着下一代强盗茁壮成长。

他不怎么喜欢夏完淳,总觉得这个小子逐渐变得不像一个强盗了,变成了他最讨厌的读书人。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金虎,也就是沐天涛,这个王侯子弟终于脱掉了身上的锦袍,变成了一个满口粗话,嘴里喷吐着烟卷臭味的强盗了。

他彪悍,他嗜杀,他无视礼法,如同一头犀牛一般在战场上纵横,且能多次不死,这在云猛看来,就是一个强盗中的强盗。

可惜,他唯一的闺女已经嫁给了高杰,否则,一定会让这个很好的强盗苗子呼喊自己一声“岳父。”

他麾下的军队也继承了他的性格特点,因为大部分都是矿工,因此,这支军队也是蓝田治下军纪最差的一支军队,同时,他们也是装备最差的一支军队。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西南之地,地无三尺平,就算云昭将一些重装备分配给他们,他们也没有办法带着这些重装备翻山越岭。

新式鸟铳就很好,这种可以发射独子的枪械,不但摒弃了需要点火的缺陷,因为有了火帽装置,即便是在大雨中也同样可以发射。

且准确率大大的提高了。

就因为如此,在云猛军中,人人以成为神枪手自豪。

金虎见到云猛的时候,这位老牌强盗正坐在一张虎皮交椅上,举着一支火铳试验枪支。

只是他的标靶是人。

五十步左右的距离,云猛基本上可以做到弹无虚发,眼看着又一个俘虏的脑袋被铅弹打的炸开,云猛满意的放下枪对身边的副将云舒道:“好东西啊,玉山书院里的那些娃子们没有白白浪费时间。”

已经完全长成的云舒也提起一杆枪,几乎不用瞄准,就射杀了另外一个俘虏,然后将枪放在桌子上道:“猛叔,风湿病发作了,就该回关中,让关中的大太阳好好地晒晒,您的风湿病就会不药而愈。”

云猛大笑道:“腿要是不成了就锯掉,总是影响老夫喝酒,这算怎么回事。”

话音未落,金虎就捧着一个硕大的酒坛子放在桌案上,谄媚道:“孝敬爷爷的,里面有六条虎鞭!泡了两个月了。”

云猛哈哈大笑,蒲扇大的手拍在金虎的肩头道:“好小子,知道爷爷好这口。”

说着话,就一巴掌拍开了泥封,捧起酒坛子就狂饮好几口,只是见云舒面色不善,这才没有想着把这一坛子药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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