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珍珍父母的住处和康斯坦丁家距离很近,他顺路开车接她从中戏回去,把梁坤的黑色笔记本交给了她。

“你是第一个看到他小说的人,他还说让我陪你看,因为这是个悲剧,怕你受不了。”康斯坦丁笑道。他不认为梁坤能写的很好,连他都知道华国有句俗话叫“万事开头难”。

“真的?他自信到这个地步了,所以才没先给糖糖看?”徐珍珍没有立即看,把笔记本收到了挎包里。

康斯坦丁点头:“我觉得他有点自大了。难道你相信他能写好吗?我长这么大也看过不少小说,中外的都有,还没见过什么悲剧能到需要两个人一起看的程度。”

“我好奇心被勾起来了,吃了晚饭就看,争取今天看完,明天说说感想。”徐珍珍同意男友的观点,猜测会是比较俗套的小说,只希望不要太差。

梁坤做的事太多了,天天练乐器,还和唐傿约会,他哪来那么多时间构思情节?

不过既然是朋友写的送到了她这里,为了捧场她也会仔细阅读,提点意见。

一家三口吃过晚饭,徐珍珍的父母就又去燕京电视台了,有点工作要处理。她想出去和朋友们一起住,与父母忙有关,三口人聚在一起时间不多。

她回到了卧室,从包里拿出了梁坤的笔记本。

翻开第一章,看到了题目《对不起我爱你》,明显是一部爱情小说。

该不会是模仿《第一次亲密接触》的那种小说吧?

徐珍珍看过不少爱情小说,模仿《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人特别多,火的就那一本。当时网恋比较新潮,开始和结局的plan写的比较优美,弥补了剧情的单薄。梁坤的文笔如何,她要看了才知道。

看了几段,徐珍珍就被勾起了兴趣,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开篇并不是以目前流行的“第一人称”小说主角的视角来叙事,而是写燕京电视台做了一期节目,采访多年前被收养到澳洲的华人孤儿。

第一个出镜的女人不会说国语,第二个男的对华国没好感,更厌恶抛弃自己的父母,表示会华语也不想说。

第三个男人的年龄不好判断,长发烫过,是黑人风格的爆炸头,胡须也很长,不知多久没剪了。他穿着嘻哈服装,嚼着口香糖,睡眼惺忪一副痞子样。他说的话却截然不同,性格似乎有些阳光。

“小时候的事我不记的了,听说我两岁被领养的。”

“母语啊,我说的贼溜,是我女朋友教的。帅呆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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